更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题
- 1属于《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由事故发生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2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 3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4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批准,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脱离调查组独自进行调查,不得擅自透漏或者发布事故调查信息。
- 5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事故调查组全体人员讨论通过。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
-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