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题
- 1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上报的同时,还应当于1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的事故,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应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上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决定提级调查。
- 3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4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 5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 6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可以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