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试题
- 1草种、林木中药材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品种选育、审定和推广,以及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活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执行。
- 2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销售或者调运、邮寄的,应当附有植物检疫证书。
- 3育种成果及推广面积可以作为育种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 4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建立林木种苗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汇集管理林木种质资源、林木品种审(认)定、林业植物新品种、生产经营许可、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以及林木种苗供需等信息,并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林木种苗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6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申请者可以申请国家级或者自治区级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由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