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试题
- 1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过网络销售林木种苗的经营者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的,或者未向购买者提供林木种苗的标签、使用说明、检疫证书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贴费、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林木种业创新和发展。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木种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专项资金用于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品种选育、良种繁育推广、种苗储备,以及重点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等。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林业、农业农村、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保障林木种业安全。
- 6林木良种引种者应当在拟引进种植区域开展品种适应性试验,适应性指标应当达到自治区级以上品种审定相关规定要求。引种本自治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的,应当按照国家引种标准通过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