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试题
- 1生产经营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林木良种、转基因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 2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申请者可以申请国家级或者自治区级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由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 3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申请者可以申请国家级或者自治区级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由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收集并记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 5林木种苗的生产地点和销售活动不受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但林木良种的终端销售地应当在品种审定的适宜生态区域内。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整理、保存、交流和利用工作,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档案,对林木种质资源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