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承包方式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林木种苗有剩余,在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不需要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但数量不得超过其家庭承包林地的年度用种量,且不得出售、串换假、劣林木种苗。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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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林木种苗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档案记载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保证可追溯。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的林木种苗生产机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购置补贴。
-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林木种苗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过网络销售林木种苗的经营者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的,或者未向购买者提供林木种苗的标签、使用说明、检疫证书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6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林木种业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