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种苗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林木种苗产业化,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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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草种、林木中药材种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品种选育、审定和推广,以及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活动,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执行。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苗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 3引种者应当对林木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协调解决林木种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林木种业高质量发展。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林木种苗生产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林木种苗生产保险。
- 6引种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审定通过的林木良种的,或者引种本自治区没有自然分布的林木品种的,引种者应当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引种的林木良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