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和种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不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B)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
(C)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不及时查处的
(D)违法查封、扣押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
(E)泄露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商业秘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有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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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应当经过检验、检疫,禁止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林木种苗。
- 2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过网络销售林木种苗的经营者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的,或者未向购买者提供林木种苗的标签、使用说明、检疫证书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等有关主管部门和种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 6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林木种业发展规划,加强种苗储备能力建设,确定林木种苗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并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种苗、政府补贴种苗企业储存种苗等方式实施种苗储备。储备的林木种苗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