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试题
- 1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 2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
- 4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5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 6《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自()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