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试题
- 1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
-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国务院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 4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5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 6《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