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试题
- 1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 2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提拔;单独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安排职务,至少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至少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 3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 4《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 5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 6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