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代理行在零余额账户的备案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1)代理银行应当将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基本情况报同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2)对于代理银行无故拒付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零余额账户报备的,人民银行将会同财政部门责成代理银行立即纠正, 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委托代理协议等进行处理;(3)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取消代理资格。继续答题: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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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代理银行所在地总、分(支)行管理行应按季度汇总本系统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新设、变更、撤销情况,填制《 银行预算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开户情况报备表》(见附表),于次季度初()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
- 2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收入退库,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不得办理审批手续,各级国库对不合规定的退库有权拒绝办理。
- 3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要求横向联网系统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4根据《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投资者首次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承销团成员开立个人国债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期次、数量及变动等情况。投资者在同一承销团成员只能开立一个个人国债账户。()
- 5代理银行应当()地办理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业务,对本系统经办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资金汇划中出现的问题,并接受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