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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定期组织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人民政府开展垛田资源调查和保护状况评估,并将调查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A)垛田资源数据库

(B)垛田保护评估制度

(C)垛田保护公示制度

(D)垛田保护奖励制度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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