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试题
- 1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 2许可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技术审查机构(以下统称为审查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 3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应当由申请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 4室内排水应当由清洁程度低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高的区域,且有防止逆流的措施。
- 52018年10月1日起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 6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供电、供水等客观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书面提出许可中止申请。中止时间应当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中止时间不计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