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试题
- 1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处 罚。
- 2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露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 3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监管平台上公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人员规模、行政处理处罚、行业惩戒、一体化管理、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荣誉等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透明度,强化行业诚信约束。
- 4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程序等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执行。
- 5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位和个人的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 6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每年检查一次(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