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独立性保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是否同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可能损害其独立性且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非鉴证业务
(B)审计收费是否采取或有收费方式,如,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类型、是否能够实现上市、发债等支付部分或全部审计费用
(C)、质量复核人员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主要近亲属 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
(D)项目组人员、质量复核人员是否存在索取、收受被审计单位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的行为
(E)项目组人员、质量复核人员是否持有被审计单位股票
(F)项目组人员、质量复核人员是否兼任被审计单位董事、监事或高管;是否未按规定轮换有关审计人员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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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第九条之外业务的执业质量、注册会计师 执业情况,以及执业许可条件、一体化管理、独立性保持、 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等情况。
- 2财政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省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监督检查。
- 3财政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省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监督检查。
- 4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监管平台上公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人员规模、行政处理处罚、行业惩戒、一体化管理、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荣誉等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增强会计师事务所透明度,强化行业诚信约束。
- 5财政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省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监督检查。
- 6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露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