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A)对
(B)错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images/gzh.png)
![微考学社](/images/xcx.png)
更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试题
- 1小学生高某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不慎受伤,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高某父母与学校就事故处理达成了协议。但事后学校拒不履行协议。对此,高某的父母可以采取( )
- 2某中学化学老师宋某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学生李某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的钢笔,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某的手上并燃烧,致使韩某手部皮肤被灼伤。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3小童和小刚都是年满11周岁的小学生,上课期间老师出门接电话,二人争吵扭打起来,小童被小刚击中眼部,导致失明。对此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4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
- 5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6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