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试题
- 1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 ()通知当事人。
- 2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伤害。
- 3上课期间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如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相互打闹而受伤,则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4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 5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如: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学生伤害。
- 6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