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题
- 1《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法人或组织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法人或组织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 2银行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告、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不得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3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实质性变更,应按照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审查、报告和信息披露。统一交易协议下发生的关联交易无需逐笔进行审查、报告和披露,但应当在季度报告中说明执行情况。统一交易协议应当明确或预估关联交易金额。
- 4银行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应当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告、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不得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5保险机构及其股东、控股股东,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6银行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做出虚假或有重大遗漏报告的,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