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题
-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非金融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以资金、资产为基础的交易余额应当合并计算,参照适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监管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除外。
- 2独立董事应当逐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提供意见,费用由银行保险机构承担。
- 3关联交易都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 4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属于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法人,上述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方。()
- 5银行机构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银行机构不得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含等同于担保的或有事项),但关联方以银行存、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
- 6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逐笔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