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题
- 1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2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关联方、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瞒报、漏报。()
- 3保险机构不得借道不动产项目、非保险子公司、信托计划、资管产品投资,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等变相突破监管限制,为关联方违规提供融资。
- 4持有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或持股不足5%但是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当在持股达到5%之日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银行保险机构报告其关联方情况。
- 5《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依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
- 6保险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保险机构与个关联方之间笔或年度累计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保险机构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以上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