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规划条件要求就地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开发建设位建设,并在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建内容、规模、标准要求、产权归属及移交、违约责任等主要事项。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商品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开发建设位未按照约定配套建设、移交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有关人民政府依法将其录入不诚信企业名。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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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 2中小学校、幼儿园址应当避开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震危险地段等危险区域。临坡、切坡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3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在报送批准前,教育部门应当依法将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图纸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 4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 5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农村幼儿园,完善乡镇、村学前教育网络。
- 6中小学校、幼儿园址应当避开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震危险地段等危险区域。临坡、切坡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