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试题
- 1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 2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入学需求,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政府投资计划。财政部门应当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列入预算,保障资金投入。
- 3《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 4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居民住宅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配置标准,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
- 5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教育督导内容,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位实施统筹管理,将教育部门列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