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试题
- 1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清真食品广告。
- 2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清真食品广告。
- 3申领清真食品标志牌的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 4任何位和个人都不得歧视和干涉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 5清真食品标志牌由省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由市(州、地)、县(市、区)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 6县级以上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核发清真食品标志牌;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