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募基金公司系乙银行的控股子公司,截止目前,甲公司管理A/B/C三只公募基金。其中A基金为股票基金,中长期业绩优异,B为债券基金,基金因其债券回购交易对手违约,给基金财产造成了损扶,C的唯一代销机构则是乙,乙的代销客户保有C基金95%以上的份额。甲公司已经代表B基金向交易对手起仲裁,但B基金的各项信息披露中均末载明上述事项。对于上述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于并非诉讼事项,甲对此次仲裁并无信息披露义务
(B)该行为属于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C)甲有权依法考 虑对净值影响的幅度,考虑是否披露仲裁事项
(D)该行为属于信息披露虛假记载
查看解析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