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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钱、孙、李、周共同出资设立甲公司,其中赵持股1%,钱持股2%,孙持股17%,李持股30%,周持股50%。孙与好友左某签署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左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周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不得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B)孙无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C)左某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D)李某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的会计账簿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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