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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章》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对党员享有的权利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可以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B)可以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C)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D)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不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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