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根据《山东银保监局系统工作人员与监管对象非公务交往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系统工作人员与监管对象非公务交往不得有以下()行为。
(A)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B)接受监管对象赠送的日常办公用品、宣传品。
(C)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文体娱乐等活动安排。
(D)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监管对象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E)借用监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以明显优于正常市场交易的价格、条件、程序与监管对象进行金融投资等交易和服务。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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