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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申请复审。 *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B)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商标评审委员会

(D)所在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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