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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S市为直辖市)A区的同辉公司与S市B区的利达公司签订一份包含仲裁条款的室内装修合同,双方约定如果产生争议,均提交S市C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同辉公司被并入S市D区的旭峰公司。旭峰公司完成室内装修任务后,利达公司认为其装修风格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拒绝支付部分装修费。关于本案纠纷,下列解决办法说法正确的是:

(A)旭峰公司可以和利达公司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B)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C)因变更主体,该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应当通过诉讼解决

(D)因该案属于专属管辖,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应当向B区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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