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拒不退出可开罚。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到期,企业退不出是个老大难问题,此次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定行政处罚手段,试图改变这一局面。下面属于其手段的是()。
(A)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两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B)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处以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C)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处以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两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D)以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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