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试题
- 1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2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的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 3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 4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