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试题
- 1抽样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检结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结论通知申请人,并通报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3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
- 5抽样时需当场采取有效防拆封措施。
-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时,应当记录买样人员以及( )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