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在何时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A)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
(B)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答复期限内
(C)针对请求人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的答复期限内
(D)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的请求人未提及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的答复期限内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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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求人赵某于2018年3月15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赵某的无效理由是涉案专利权的全部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其提交的现有技术证据包括其从日本获得的某日文期刊出版物A及其中文译文、美国专利公开文献B(英文,但未提交中文译文)等。以下赵某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增加的无效理由或补充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予以考虑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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