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某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权利要求 1 :一种牙刷,具有特征 L 或者特征 M 。权利要求 2 :根据权利要求 1 的牙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具有特征 N 。权利要求 3 :根据权利要求 1 的牙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具有特征 O 。权利要求 4 :权利要求 1 至 3 之一的牙刷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 。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作出的下列哪些修改能够被允许? ()。
(A)删除权利要求 1 中具有特征 M 的牙刷的技术方案
(B)删除权利要求 4 ,同时将本发明的发明名称由 “ 一种牙刷及其制备方法 ” 修改为 “ 一种牙刷 ”
(C)删除权利要求 1 ,同时将权利要求 2 和 3 合并修改为新的权利要求 1
(D)修改权利要求 1 ,增加未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特征 P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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