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下列哪些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
(A)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仅记载了组合物的某成分含量为 5 %或者 45 %- 50 %,申请人将上述含量修改为 5 %- 50 %
(B)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仅记载了在 “ 高压 ” 下进行反应,申请人将 “ 高压 ” 修改为 “7 - 10 个大气压 ”
(C)“ 一种车辆的闸 ” 仅记载于原摘要中,申请人将原说明书中记载的 “ 一种自行车闸 ” 修改为 “ 一种车辆的闸 ”
(D)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 “ 弹性材料 ” ,申请人将原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 “ 橡胶 ” 修改为 “ 弹性材料 ”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