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题
-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接受公众监督。
-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6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