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
->
民法典问答题
下载题库
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继续答题:
下一题
更多民法典问答题试题
1
问:小张在餐厅吃饭,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服务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2
老王想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应该怎么做?
3
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4
老王意外离世,他生前曾说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5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