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辞职后,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向原用人单位主张2倍工资被拒,公司主张刘某不是本公司的员工。刘某唯一的证据是其提供了所在实体门店的工作牌,该工作牌背后有微信二维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微信内容可以作为刘某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的证据
(B)若微信内容表明,公司工商注册的名字与实体店名相同,则刘某胜诉
(C)若微信内容表明,公司工商注册的名字与实体店名不同,则刘某败诉
(D)微信内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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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微信内容可以作为刘某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的证据
(B)若微信内容表明,公司工商注册的名字与实体店名相同,则刘某胜诉
(C)若微信内容表明,公司工商注册的名字与实体店名不同,则刘某败诉
(D)微信内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