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某于2012年9月27日到加隆酒店工作,任前厅部领班。2013年3月7日,加隆酒店将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商某签字后,将该合同送到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加盖了天娇公司公章。2014年4月商某提出辞职,要求加隆酒店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1965.45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加隆酒店与商某存在劳动关系
(B)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商某虽有书面合同,但商某与加隆酒店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该合同无效
(C)加隆酒店要求其员工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
(D)因未订立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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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下属于债权产生原因的有()。
- 3依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专用权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 )。
- 4村镇用地组织结构:紧奏型,完整性,弹性。
- 5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6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