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A)银行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银行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银行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银行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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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银行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银行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银行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银行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