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机关、单位下列事项符合《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当确定为工作秘密:
(A)有关工作内部方案、讨论记录、过程稿、征求意见和磋商情况、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请示报告等;
(B)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审计等机关调查手段和方式、案卷、研究审理、线索和举报人情况等;
(C)履行职能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重要的汇总数据,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D)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事项;
(E)党内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控制使用、不宜公开的其他事项。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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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形势发生变化,解除工作秘密不会对机关、单位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国家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及时予以解除。
- 2工作秘密一经确定, 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 3工作秘密能够明确知悉范围的,应当按照最小化原则,限定到确需知悉的机关、单位或者具体人员。
- 4违反《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 情节轻徽的,机关、单位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工作秘密泄露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 5机关、单位应当定期主动审核或者依申请审核本机关、单位确定的工作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予以解除:
- 6工作秘密一经确定, 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