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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多选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A)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B)未经备案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C)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

(D)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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