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就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是如何规定的?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鼓励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鼓励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答题:下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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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和法治文化遗产保护。
- 2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 3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都有哪些职责任务?
- 4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由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