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物权编中新增设立了居住权,这一权利的设立呼应了公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受益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B)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D)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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