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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宪法宣誓的组织机关正确的是( )

(A)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 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B)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依法产生后其就职宪法宣誓仪式,由相关检察院负责组织。

(C)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在就职时,由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

(D)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当在任命通知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举行。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负责人主持。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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