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A)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B)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C)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D)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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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责条例试题
- 1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
- 2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问责。
- 4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 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 ),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