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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胖(1993年7月4日出生)于2007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于2009年7月3日、7月4日连续二次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于2010年1月1日又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案发后,王小胖被捕归案。法院认定王小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为()

(A)6万元

(B)5万元

(C)4万元

(D)1万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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