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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分为( )

(A)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B)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C)警告、记过、留党察看、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开除

(D)警告、记过、降低工资待遇、撤职、通报批评、开除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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