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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

甲县哈某流窜至乙县实施抢劫而被乙县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乙县公安机关为办案需要,以无法通知为由决定不予通知哈某家属。

(A)对

(B)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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